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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第十三届(2017)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 评选活动诚邀您投票

2018-03-04 学术之路

中国影响性诉讼自2005年启动以来已走过12年的历程。十二年中的每一年,都会经由社会公众投票、专家学者评选,最终推选出最具年度影响性的十个个案,入选案件既要考虑本身的重要性和关注度,也注重案件的制度性影响——它与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息息相关。回望走过的12年,我们迈出的步伐虽然缓慢但却扎实而坚定,我们取得的进展虽然不算巨大但却汇聚起各方的支持和力量,我们也带动了越来越多的人关注个案评选、关注个案对整个法治进程的推动价值。

2018年,带着经前期广泛推荐、专家组层层筛选出的30个案例,我们如约而至。

今天,就是现在,我们期待您神圣的一票!请亲手投出您心中2017年最具影响力的十大个案。投票和最终评选结果一致的,将有机会受邀参加“2017年十大影响性诉讼”评选活动揭晓仪式。敬请关注!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律评论学术支持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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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进10|第十三届(2017)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 评选活动诚邀您投票

2017年中国影响性诉讼备选案件简介
1
于欢故意伤害案

于欢的母亲苏银霞及丈夫于西明向赵荣荣等人借款135万元,约定月息10%,后苏银霞共还款183.8万元。2016年4月14日赵荣荣先后纠集杜志浩(男,殁年29岁)、郭彦刚、严建军、程学贺等人到源大公司讨债。杜志浩用污秽语言辱骂苏银霞、于欢及其家人,将烟头弹到苏银霞胸前衣服上,将裤子褪至大腿处裸露下体,穿好裤子后脱下于欢的鞋让苏银霞闻,其他讨债人员对于欢等人做出揪头发、拍打等行为。民警出警后于欢、苏银霞欲随民警离开接待室,杜志浩等人卡于欢项部,阻拦其离开。于欢持刃长15.3厘米的单刃尖刀,在警告杜志浩等人无效后捅刺杜腹部一刀,又捅刺围逼在其身边的程学贺胸部、严建军腹部、郭彦刚背部各一刀。杜志浩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严建军、郭彦刚的损伤均构成重伤二级,程学贺的损伤构成轻伤二级。一审法院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认定于欢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防卫过当,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案件引发了舆论广泛关注,专家学者、司法人员和普通群众对正当防卫、对情理法的平衡进行了多角度讨论,最终推动了广大公众对正当防卫制度的认知。

2
红黄蓝虐童案

2017年11月22日起,有十余名幼儿家长反映朝阳区管庄红黄蓝幼儿园(新天地分园)国际小二班的幼儿遭遇老师扎针、喂不明白色药片,并提供孩子身上多个针眼的照片。2017年11月26日晚,北京警方就该幼儿园幼儿疑似遭针扎、被喂药一事进行了通报,涉嫌虐童的幼儿园教师刘某某被刑拘。11月29日,红黄蓝教育机构针对红黄蓝新天地幼儿园事件发布道歉信。12月29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批准逮捕。

虐童事件触动了“孩子”这根家长绷得最紧的神经,真假混杂的信息可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大范围传播、发酵,酿成公众事件。该案再次提醒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孩子们可能遭受的身心伤害,源头整改、防患未然。

3
全国首例电商平台打假案

被告姚某自2015年开始在淘宝网出售宠物食品。2016年5月,淘宝与玛氏联合发现其销售的“Royalcanin”猫粮存在假货嫌疑,遂以“神秘购买”的方式,在该店铺购买了一袋99元的宠物猫主粮。经过品牌方鉴定,该猫粮为假货。随后,淘宝以“违背不得售假约定、侵犯平台商誉”为由将姚某告上法庭。庭审时,淘宝网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提供了四种损失计算方式,根据计算平台受损141万元,另主张姚某在媒体刊登声明、消除影响。法院审理后认为,淘宝网提供的计算方式与案件无直接关联,且姚某无法预见到这种损失。鉴于姚某售假的行为对淘宝网商誉造成了损害,奉贤法院综合考虑被告经营时间、商品价格和利润等因素,判定其赔偿淘宝网12万元。

本案是全国首例电商平台打假案,商家造假不仅会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也会给平台商誉等带来重大损失,需要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该案在动员社会共治、维护公平竞争、改善消费环境上起到了积极作用。

4
全国首例证券支持诉讼案

刘某等共计十四名原告系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多伦股份”,以下简称“匹凸匹公司”)的投资者。2016年3月,上海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多伦股份存在违法违规的事实,包括未及时披露多项对外重大担保、重大诉讼事项,以及2013年年报中未披露对外重大担保事项,属于虚假陈述行为。2017年5月1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某等14名原告诉被告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鲜某等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作出宣判,一审支持原告全部诉请。该案系全国首例证券支持诉讼,首次由证券金融类公益机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支持投资者向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提起证券赔偿诉讼并出庭的民事赔偿案件。

该案系全国首例证券支持诉讼,首次由证券金融类公益机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支持投资者向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提起证券赔偿诉讼,标志了中国证券市场正尝试通过强化民事追责,弥补投资者保护机制的“短板”。

5
博士诉北大撤销学位案

于艳茹系北京大学历史学系2008级博士研究生,于2013年7月5日取得历史学博士学位。2013年1月,于艳茹将其撰写的论文《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党运动”》(以下简称《运动》)向《国际新闻界》杂志社投稿,后于同年7月23日刊登。2014年8月17日,《国际新闻界》发布《关于于艳茹论文抄袭的公告》,认为于艳茹的《运动》一文构成严重抄袭。北京大学经调查认为,《运动》一文“基本翻译外国学者的作品,因而可以视为严重抄袭,应给予严肃处理”。2015年1月9日,北京大学经调查后作出《关于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的决定》。于艳茹不服,先后向北京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提出申诉,均遭到驳回。于艳茹不服,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海淀法院经审理,以程序违法为由撤销了北京大学作出的决定。2017年6月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学生因学位问题起诉高校,该案并非首例。但该案是我国首起因涉嫌论文抄袭导致博士学位被撤销的行政诉讼案件。于艳茹的胜利,是正当程序原则的胜利,而其博士学位能否恢复仍然要视北大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再次决定。

6
缪新华杀人案

2003年4月,福建省柘荣县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公安机关认定缪新华、缪德树、缪新容、缪新光、缪进加为犯罪嫌疑人。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做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缪新华死刑,缪德树、缪新容、缪新光、缪进加因包庇罪分别获刑三年至八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做出终审判决,缪新华因故意杀人罪改判死缓刑,其他人维持原判。十多年来,缪家人一直提出申诉。经过复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17年7月14日作出了再审决定。2017年9月11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缪新华故意杀人,缪德树、缪新容、缪新光、缪进加包庇再审一案,依法做出撤销原判,宣告缪新华、缪德树、缪新容、缪新光、缪进加无罪的判决。

该案判决书显示,唯一物证违背法医学原理,其他证据与缪新华等五人有罪供述不一致,真实性、可靠性存疑,证明力明显不足。该案的再审改判,是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的再次胜利。

7
“e租宝”非法集资案

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间,在不具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资质的前提下,通过“e租宝”、“芝麻金融”两家互联网金融平台发布虚假的融资租赁债权项目及个人债权项目,包装成若干理财产品进行销售,并以承诺还本付息为诱饵对社会公开宣传,向社会公众非法吸纳巨额资金。2017年9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等判处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18.03亿元,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安徽钰诚控股集团罚金1亿元;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等分别判处丁宁等26名被告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丁宁等23名被告人提出上诉。2017年11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年半内非法吸收资金500多亿元,受害投资人遍布全国31个省市区, e租宝非法集资案所涉及的投资数额之巨,投资者之多,持续时间之长,历来罕见。该案不仅触发了金融监管政策的调整,也引起社会各界反思。

8
杭州保姆纵火案

2017年6月22日凌晨5点左右,浙江杭州蓝色钱江小区2幢1单元1802室发生纵火案,纵火者为该户保姆莫焕晶。119指挥中心称由于小区正门关闭,室内消火栓压力不足等原因救援进行不畅,导致4人死亡。2017年8月21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放火罪、盗窃罪对“蓝色钱江放火案”被告人莫焕晶提起公诉。12月22日案件开庭审理,时任莫焕晶的辩护律师党琳山因管辖权异议退庭抗议导致庭审一度中断。此后,围绕莫焕晶辩护律师人选问题曾出现数度风波。

该案虽已宣判,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莫焕晶死刑,但围绕该案的争论远远没有结束。该案引发了社会公众对物业管理、消防管理的广泛关注,也使辩护律师如何依法辩护、维护委托人合法权利的问题受到了社会关注。

9
山东非法疫苗案

2013年6月至2015年4月间,庞红卫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不具备经营条件的情况下,先后在山东省聊城市、济南市天桥区等地雇佣人员、租赁仓库,从国内多地购进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及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等多种药品,存放在不符合疫苗等药品冷藏要求的仓库内,向山东省及国内多地买家销售,并以“保健品”等名义通过不符合冷藏要求的运输方式发送疫苗等药品,销售金额合计497万余元。孙琪在明知其母亲庞红卫非法经营疫苗等药品的情况下,参与从事记账、收发药品、办理银行转账等经营活动,参与的销售金额合计426万余元。2017年1月24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庞红卫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前罪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孙琪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743万余元。扣押在案的疫苗等药品依法予以没收。2017年5月19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庞红卫、孙琪的上诉,维持原判。

疫苗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本案爆出后,群众在期待及时查清公布涉事疫苗及制品的来源与流向之外,将更多的目光投向了追根溯源查堵生产、流通、购销、使用等环节的监管漏洞。国务院相关部门要求职能部门恪守职责,用高效透明、严丝合缝的监管措施阻遏非法疫苗流通,确保疫苗安全。

10
组织刷单入刑第一案

李某建立刷单炒信平台,吸纳淘宝卖家注册账户成为会员,组织会员通过该平台发布或接受刷单炒信任务,提升会员淘宝店铺的销量和信誉,欺骗淘宝买家并从中牟利,共收取平台管理维护费、体验费及任务点销售收入至少30万元,另收取保证金共计50余万元。2017年6月20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法院做出判决,对李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5年9个月,并处罚金92万元。

过去打击刷单行为主要依靠工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上限20万元。该案作为刷单平台非法经营被刑事追诉的首案,极大地增强了对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的震慑,有利于进一步净化网络交易环境,彰显对经营秩序的刑事保护。

11
高通诉苹果专利侵权案

2017年9月29日,著名芯片商高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苹果公司专利侵权,请求禁止在华制造和销售苹果手机iPhone。高通指控苹果公司在中国侵犯了高通三项中国非标准必要专利,包括苹果目前使用的电源管理技术和一项名为“Force Touch”的触摸屏技术。随后,苹果公司向北京知产法院提出不侵害专利权纠纷案诉讼,请求法院就涉案专利作出确认不侵权的判决,并判令高通赔偿合理支出200万元。

高通与苹果之间不断升级的诉争反映的不仅是利益之争、商业模式之争,也是技术创新的主导权之争,还挑起了全球通信业大国间在反垄断执法能力上的竞争。无论高通与苹果间诉讼结果如何,及时创新市场监管模式应引起相关部门重视,这关系到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大局。

12
未成年起诉游戏公司案

2016年10月,陕西省西安市吴某11岁的儿子因沉迷于腾讯公司游戏,不到三天的时间通过微信红包购买了价值近万元的游戏装备。吴某作为监护人认为腾讯公司对未成年人能够随意登录游戏账户并进行有偿交易的行为负有责任,在联系腾讯公司无果后,吴某之子向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3月,本案在西安市临潼区法院开庭审理,后腾讯公司请求和解。

该案发生后,腾讯公司上线了游戏《健康系统》,加强了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参与网络游戏的监管,但仍和社会公众的预期有较大差距。我们期待相关部门出台未成年人参与网络游戏的指导规范,更期待大型互联网企业承担起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13
腾讯诉“今日头条”侵权案

2017年4月,深圳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因“今日头条”的母公司北京字节跳动公司未经许可,在“今日头条”网和“今日头条”App上主动抓取腾讯公司独家所属版权作品,以其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2017年6月19日,北京海淀法院宣判了这批287件系列案,认定北京字节跳动公司构成侵权,判决被告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每案810元至1980元不等,赔偿额总计达27万余元。

在中国互联网发展的前20年,我们享受了大量的免费信息,某种程度上已经养成了免费获取互联网内容的习惯,不仅个人用户习惯于免费,连互联网公司也习惯了免费的“搬运”。但是到了2017年,知识产权保护的概念越来越受到重视,互联网企业,是时候反思了!

14
郑震、杨莉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

2011年至2013年9月,被告人郑震、杨莉分别担任雀巢(中国)有限公司西北区婴儿营养部市场经理、兰州分公司婴儿营养部甘肃区域经理期间,为了抢占市场份额,推销雀巢奶粉,授意该公司员工被告人杨继红、李春林、杜宁娟、孙潇通过拉关系、支付好处费等手段,多次从多家医院医务人员手中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十余万条。其间,被告人王思敏利用其担任某医院妇产科护师的便利,将其在工作中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2074条非法提供给杨继红、孙潇,收取好处费13610元。杨芳利用其担任某医院妇产科护师的便利,将其在工作中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724条非法提供给被告人杜宁娟,收取好处费6995元。一审法院判决上述被告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信息安全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都有不愿为他人知悉的个人信息,但在生活中又无法避免向特定部门提供信息。如果仅靠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行业自律来约束,恐怕难以抵御利益诱惑。该案反映了司法系统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具有示范意义。

15
赵某因在微信朋友圈侮辱他人被判名誉侵权案

赵某与张某系朋友关系,双方因琐事产生矛盾,张某遂通过微信对赵某进行质问。因双方言语不合让矛盾进一步加深,赵某便在微信中对张某使用了大量侮辱、辱骂的言语,并将这些言语截图附上张某的照片发到了自己的朋友圈,给张某的生活、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后因协商解决未果,张某遂起诉至法院。四川省南充市中院以名誉侵权维持了四川省阆中市法院判令赵某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删除其朋友圈内的辱骂、侮辱性言论及所附上的张某照片;在其朋友圈内发布向张某的道歉函,发布天数不低于三天;并赔偿张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的判决。

该案是个小案,却是非常有现实意义的案件。微信已经成为了人们网上社交的重要场所,在微信朋友圈是不是可以为所欲为?本案给出了法律层面的回答:微信朋友圈作为网络空间,也应当严格遵守现实生活中的法律和道德底线,依法谨慎行使言论自由权。

16
肖某昌等在网上非法销售他人视频教程被判承担巨额经济赔偿案

成都一间房教育咨询公司将其工程建筑方面的五个视频教程向四川省版权局进行了作品登记,并在其经营的网站www.yjf8.com中以加密方式销售播放 ,打包售价为1380元/套。肖某昌系淘宝卖家“逸人风情”的开办者及经营者、肖某昌网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肖某昌在淘宝网店以168元的价格公开售卖上述五个视频教程,提供给卖家下载地址、密码及播放提取码,使买家还可以在登录后在线观看被控侵权的视频,肖某昌、肖某昌网络公司通过上述方式牟取利益。一间房公司遂向法院起诉。一审成都中院判决肖某赔偿120万元,肖某网络公司就共同侵权行为在70万元范围内与肖某承担连带责任。四川省高院二审维持了该判决。

本案的判赔突破50万元法定赔偿最高限额,判令肖某昌赔偿120万元,肖某昌网络公司就共同侵权行为在70万元范围内与肖某昌承担连带责任。这对培养互联网企业尊重产权,杜绝主动侵权行为具有警示意义。

17
海南昌江县王某书、王某鸿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被告人王某书从同村村民王某渊、王某轩二人手中获取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电话、身份证号、QQ账户、IP地址、家庭住址等信息),存放于百度网盘、台式电脑中,并通过群发QQ信息的方式在网上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俗称“菠菜数据”),从中获利。2016年12月,王某书通过百度网盘将约5GB的公民个人信息免费分享给被告人王某鸿,王某鸿亦通过群发QQ信息的方式在网上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从中获利。2017年6月7日,二人在海口市琼山区网吧内被抓获。王某书被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王某鸿被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扣押的手机和台式电脑予以没收。 

网络时代,个人信息安全岌岌可危。没有防范、没有打击,就没有安全。本案的宣判不仅教育普通网络用户,要提高个人信息安全防范意识,也警醒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提高公民个人信息监管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隐私安全。

18
宋修福案:中国行政诱惑调查第一案

2016年6月22日,山东省平度市交通局与社会人员李浩合谋“钓鱼执法”,用网约车软件对网约车司机宋修福进行诱惑调查,李称自己微信余额不足,请求宋修福取消订单,改为线下现金交易形式。宋在按约定收取现金时,在场的执法人员对其作出非法营运的行政处罚决定。随后宋修福提起行政诉讼,提交了“钓头”投放鱼饵、诱惑议价、线索证据先行传递、执法人员埋伏及捕获全程的行车记录仪记录,但一审败诉。2017年7月20日,二审败诉。

山东平度网约车“钓鱼”执法案引发公众对“钓鱼”执法本身是否合法展开理性探讨,进而推动相关部门以该案为鉴,多思考如何服务民众,改进交通服务,合理合法管理网约车。

19
陕北千亿矿权纠纷

2003年,凯奇莱公司与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西勘院)签订《合作勘查合同书》,约定以8:2的出资和分成比例,合作勘探陕西菠萝井田。后探得储煤20亿吨。但履行中,西勘院认为合同无效不应当继续履行,双方引发纷争。2006年凯奇莱以西勘院不履约、又与他人合作为由,起诉至陕西高院,要求合同继续履行。2006年10月,陕西高院一审判决勘查合同有效,继续履行。之后,西勘院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院上诉。2009年,最高院以事实认定不清为由,裁定案件发回重审。2011年3月,陕西高院重审后,认定合同无效,凯奇莱不服上诉到最高院。2013年11月,最高院裁定二审中止审理。2017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认定凯奇莱与西勘院合同有效,继续履行。

凯奇莱公司经历了12年马拉松式维权,历经区、市、省、最高院四级法院,由于案值巨大、涉及到省级多个部门,且案件当事人赵发琦实名举报多名官员,所以此案备受外界关注。有媒体认为该案是落实中央关于保护产权制度、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精神的标志性案件。案件虽已宣判,但执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让我们拭目以待。

20
山西监察委对国企高管采取留置措施案

2017年4月,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对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郭海采取留置措施,对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这是中国首个省级监察委员会挂牌运行以来公布查办的首起案件。根据目前公开的信息,郭海于2017年3月22日接受组织审查。山西省纪委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基本查清了违纪问题,后山西省纪委监委已经对其采取了留置措施。

2017年1月,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分别成立监察委员会,标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郭海案是中国首个省级监察委员会挂牌运行以来公布查办的首起案件,对积累试点经验,发现和解决具体问题以及后期监察工作在全国推开具有重大意义。

21
吸烟被劝猝死案

2017年5月2日,河南省郑州市的医生杨某因在小区电梯里劝一名老人不要抽烟,引发争执,老人因此情绪激动突发心脏病离世。家属田某某将劝阻者杨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40万余元。2017年9月4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为杨某的行为与老人死亡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在判决中酌定杨某向老人家属补偿1.5万元,老人家属不服提起上诉。郑州市中院认为,杨某劝阻段某某在电梯内吸烟的行为未超出必要限度,属于正当劝阻行为。在劝阻段某某吸烟的过程中,杨某保持理性,平和劝阻,无其他不当行为。杨某没有侵害段某某生命权的故意或过失,其劝阻段某某吸烟行为本身不会造成段某某死亡的结果。段某某自身患有心脏疾病,在未能控制自身情绪的情况下,发作心脏疾病不幸死亡。劝阻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杨某不应承担侵权责任,撤销了一审补偿1.5万元的判决。

本案一审判决后在社会上引发了极大争议。有人不理解为什么做好事还要赔钱?有人认为法官判决补偿的做法能够平抚老人家属的悲恸,也有专家学者认为一纸判决扼杀了民众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公共利益的积极性,这是最宝贵最稀缺的社会资源。二审虽然进行了改判,但引发的情与法之争,却仍未止息。

22
红色娘子军芭蕾舞剧著作权纠纷案

2015年5月18日,北京市西城法院就梁信诉中央芭蕾舞团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作出一审民事判决,判令中央芭蕾舞团赔偿梁信经济损失10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2万元,共计12万元;中央芭蕾舞团就其官网介绍涉案剧目《红色娘子军》时未给梁信署名的行为,向梁信书面赔礼道歉。2015年12月28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2017年12月11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根据梁信继承人殷淑敏的申请,裁定变更殷淑敏为申请执行人,并于12月27日向中央芭蕾舞团再次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履行生效判决。中央芭蕾舞团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仍未履行。12月28日,法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中央芭蕾舞团款项13万余元。

案件在法律层面不算复杂,却因为中芭的一纸声明,在网上掀起了口水战,有对梁信方口诛笔伐的,有对中芭方冷嘲热讽的,你方唱罢我登场。口水战是没有胜负的,参与者就会沾上口水,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法律的权威不容侵犯,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

23
4000亿跨国网赌案

2012年6月,周某伙同他人参股创办温州星豪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雇佣一批网络技术人员,创建了“998游戏中心”,设置有“通比牛牛”等14款赌博游戏,销售自创的“酒吧豆”游戏币作为赌博筹码。2012年12月份至2014年6月份的一年半时间里,998游戏平台共生成一万八千多亿的游戏币,涉案资金4000亿元,周某等人非法获利达5.8亿元人民币。2014年10月22日,周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批捕,2016年4月5日在越南落网,后被移送回国。2017年1月8日,浙江省丽水市松阳法院经过审理,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网上赌博由于其隐蔽性、高获利性,虽然相关部门严厉打击仍屡禁不止。本案的取证、证据固定、案件审判为打击网络赌博犯罪提供了范本。

24
徐州女硕士笔试面试第一被拒案

2016年年初,原告纪元报考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徐州市征收办工作岗位,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为第一名。徐州市人社局以纪元所学的专业属于“中国语言文学类”,而不是招考要求的“中国语言文学”专业,认定其专业不符涉案岗位招聘条件,纪元被取消录取资格。2016年8月9日纪元向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被告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招录行政决定违法。2017年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确认被告徐州市人社局在此次招聘中取消纪元聘用资格行为违法。

本案最初的舆论关注点是用人单位未“定向”录用他人而取消女硕士聘用资格。经过司法审判,本案或许并不存在这一问题,但却折射出行政机关履行事务时简单、机械的做法。期待该案引发的舆论风暴和法院的判决,能够使行政机关反思,如何切实维护每一个活生生的个体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为自身的简单过失对群众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

25
欣泰电气欺诈发行、虚假披露证券处罚上诉案

2017年12月1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欣泰电气欺诈发行、虚假披露证券处罚上诉案。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黄炜出庭应诉。2016年7月5日,中国证监会认定欣泰电气将包含虚假财务数据的IPO申请文件报送中国证监会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行为,违法了证券法并决定对欣泰电气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32万元罚款。经行政复议后,中国证监会作出维持决定。欣泰电气不服被诉处罚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判决驳回欣泰电气公司的诉讼请求,欣泰电气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本案是中央部级单位负责人首次出庭应诉。2015年行政诉讼法修订后,行政机关被诉后,该机关负责人如无特殊原因或正当理由都应出庭“当被告”。中央部级单位的负责人出庭应诉,对进一步缓解行政诉讼审判难,更好地保护行政相对人的诉讼权利,具有推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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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付林贪污、挪用公款案

2017年5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对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建筑技术科学系教授、博导付林提起公诉,指控其在国家拨付科研经费不足以满足科研需要的情况下,其团队引入外部资金,以出售样机的名义获取赞助费380万元。其中220余万没有回收,造成了科研经费损失。起诉书还称,付林于2011年至2014年间,利用担任清华同衡能源所所长的职务便利,在清华同衡能源所与江苏双良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山西双良再生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双良公司)签订、履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过程中,指令双良公司将应付清华同衡能源所的600万元支付到其妻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华清泰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中439万元被华清泰盟公司用于经营。

付林案是一个非常典型的高校科研成果转化所引发的案件。科研成果如何合理合法地得到转化应用,由于付林案而受到了广泛关注。我国大学科研成果转化率深受诟病,如何改变现状,找到符合国情、符合科学研究规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科研成果转化方式?该案引发了社会各界的深层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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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离婚案

2016年8月14日凌晨,演员王宝强发声明,称妻子马蓉婚内与自己的经纪人宋喆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决定解除二人的婚姻关系,同时解除经纪人职务。次日,王宝强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立案诉讼离婚。8月16日,马蓉向朝阳法院起诉王宝强侵犯其名誉权。王宝强因发现宋喆与马蓉涉及非法处理离婚案的财产等相关问题,向警方报案。后宋喆因涉嫌职务侵占,于2017年9月12日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马蓉与他人存在婚外不正当关系,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王宝强抚养,婚生女由马蓉抚养。马蓉名誉权案中,法院认定王宝强不构成名誉侵权,一审判决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

王宝强是大众所熟知的娱乐明星,原本是个人私事,却因明星身份引发了社会持续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讨论中甚至脱离了所谓的八卦本身,群众纷纷对什么是职务侵占,怎么区分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等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可谓不是一次范围广泛的普法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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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雏军案

2015年6月,原科龙电器董事长、格林柯尔系创办人顾雏军状告海信科龙等八公司,提出返还已收执行款、索赔489.61亿等诉求。2015年9月6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裁定,除了继续审理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外,其余诉求均以“不符合受理条件”驳回。此案被称为“建国以来最大金额的民事赔偿案”,源于顾雏军触犯刑律后引发的民事诉讼。2008年1月,顾雏军因虚假注册、挪用资金等罪获刑10年,2012年9月提前出狱。而在顾被拘(2005年7月)不久,2006年,佛山中院的16起民事判决书,判令顾和格林柯尔系赔付海信科龙系公司7亿多元。2015年5月,佛山中院作出执行分配方案,引发顾的不满。2012年顾出狱后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2017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对顾雏军案再审。

 顾案曾入选2005年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件,当年的“郎顾之争”也引发了国企改革话题公共事件。此次顾案再审的消息,再次引起了国内外媒体高度关注。顾案12年的演变历程,也是我国产权保护制度发展变化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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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荣新无罪释放案

2012年9月10日,云南省勐腊县村民邓某在地里劳作时被害,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对卢荣新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6月判处卢荣新死缓。卢荣新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经重审,西双版纳州中院再次判处卢荣新死缓。卢荣新再次上诉。云南高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证据存在重大问题,不能证实卢荣新实施了杀人、强奸犯罪行为,遂将案件移送云南省检察院。云南省检察院、省公安厅随后确定原DNA鉴定存在严重错误,并抓获犯罪嫌疑人洪树华。2017年1月6日,云南高院通过庭审,将原判定案证据认定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依法宣告卢荣新无罪并当庭释放。

卢荣新案的标本价值在于其是在二审期间,通过排除非法证据进而认定被告人无罪,并通过政法机关协作补查证据查获真凶,呼应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是司法程序纠错的正面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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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车进北京长安街被处罚案

2016年10月16日,青岛车主王女士驾驶山东牌照小汽车驶入北京东长安街,因违反“每天6时至22时,禁止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在长安街及延长线新兴桥(不含)至国贸桥(不含)之间等路段通行”的规定,被东城区交通支队帅府园大队执勤民警拦下处罚款100元、记3分。王女士以该规定区别性对待公民,违反了《宪法》第33条的平等原则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7年9月15日,王女士收到东城区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王女士提起上诉,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

该案虽小,却颇受关注。近年来,我国不少大型城市采取了汽车限牌、限号、限行政策,甚至住房也有限购政策,社会影响巨大,热议不断。本案将这些政策的合法性及合理性,从舆论讨论层面纳入了司法程序,其审判结果值得期待。

个案促进法治诉讼影响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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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评选结果将根据网络投票结果结合专家意见,于2018年3月18日在“2017年十大影响性诉讼”评选活动揭晓仪式上公布。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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